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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早期防治专家共识
发布日期:2018-12-06 浏览次数:4020
 

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早期防治专家共识

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RDS) 的早期防治工作,在对我国不同胎龄早产儿RDS 发生率及高危因素进行大样本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和《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经鞒浞痔致鄞锍杀竟彩叮以供临床参考。随着证据及经验的不断增加,此共识将适时予以更新修订。

一、产前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1. 孕妇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且在7 d 内有早产分娩可能,建议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在产前给予1 个疗程的糖皮质激素以促胎肺成熟:孕周< 35 周;妊娠期血糖控制未达到理想水平的糖尿病患者;孕3536 +6 择期剖宫产。

2. 对已完成1 个疗程糖皮质激素治疗7 d 后的孕妇,如在孕34 周前仍有发生早产的风险,可考虑再次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 个疗程。

3. 对于孕周< 35 周的孕妇,如无法完成1 个疗程,应尽可能给予糖皮质激素≥ 1 次。

4. 用法:地塞米松56 mg/ 次,肌内注射,12 h 重复1 次, 共4 次, 为1 个疗程; 倍他米松1012 mg/ 次,肌内注射,24 h 重复1 次,共2 次,为1 个疗程。

5. 注意:不推荐常规使用2 个及以上疗程的糖皮质激素;不推荐口服或静脉注射。

二、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asal 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nCPAP

1. 根据临床情况,当早产儿存在以下指征时,应生后即刻给予nCPAP 治疗。(1) 出生胎龄≤30 周,有较强自主呼吸。(2)出生胎龄> 30 周,有自主呼吸且具备下列其中2 项以上者:产前未进行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或剂量、疗程不足;出生体重< 1 250 g;糖尿病患者孕期血糖未达到理想水平;择期或急诊剖宫产;多胎;男胎;母亲产前有发热、胎膜早破或白细胞计数> 15×109/L。(3)出现呼吸困难、呻吟、吐沫等RDS 早期症状。

2. 若早产儿存在以下情况, 不建议使用nCPAP:心率< 100 /min;自主呼吸功能不足,需气管插管复苏者;有先天畸形,如先天性膈疝、气管食管瘘、唇腭裂和后鼻孔闭锁等。

3. nCPAP 压力: 推荐使用范围在68 cmH2O1 cmH2O=0.098 kPa)。

4. nCPAP 治疗失败,建议参照“新生儿机械通气常规p给予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三、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1. 生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可考虑给予气管插管:(1)生后无明显自主呼吸,面罩正压通气复苏无效;(2)频繁呼吸暂停,药物或nCPAP 治疗无效;(3)出生胎龄< 26 周者,nCPAP 治疗时,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PEEP)≥6 cmH2O,吸入氧浓度(fraction of inspired oxygenFiO2)> 0.3;(4)出生胎龄≥ 26 周者,nCPAP 治疗时, PEEP 6 cmH2OFiO2 0.4,经皮血氧饱和度< 0.85;(5)氧疗时,FiO2 0.6,动脉氧分压< 50 mmHg1 mmHg=0.133 kPa)或经皮血氧饱和度< 0.85;(6)动脉二氧化碳分压> 60 mmHg,并伴有持续性酸中毒(pH 7.2)。

2. 通气模式:首选常频通气,如需要且科室有条件和经验者可选择高频通气。

3. 尽量缩短有创机械通气时间。

四、早期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pulmonary surfactantPS

PS 缺乏或不足发生RDS 的早产儿,应给予天然PS 制剂。

1. 当早产儿存在以下指征之一时,可考虑早期应用PS:(1)出生胎龄< 28 周;(2)生后需要气管插s;(3)生后存在RDS 表现,且无创机械通气效果不佳。

2. 给药方法:将PS 提前从冰箱中取出,复温至约37 ℃,经气管插管内喝搿H艚鲂栉薮赐ㄆ,也可采用低侵入性PS 治疗或微创PS 治疗。

3. "量:根据临床表现和所选择PS 的种类使用合适的剂量,建议剂量为70200 mg/kg

4. 如存在可导致新生儿期死亡的先天畸形,不建议早期应用PS

五、注意事项

1. 生后即刻给予nCPAP 治疗及选择性应用PS策略是早期防治早产儿RDS 的优化方案。

2. 气管插管后,应尽早给予PS,条件许可时推荐采用气管插管- 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 快速拔管(intubation-surfactant-extubationINSURE)策略,而不一定常规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3. 无创通气以nCPAP 为首选,可根据情况选用经鼻间歇正压通气、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和高流量鼻导管通气。

4. 早产儿生后早期RDS 防治措施的选择,除根据临床指征、医疗资源外,建议参考家属意见,充分沟通并书面告知。

本共识执笔专家:孔祥永(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封志纯(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参加本共识讨论的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常立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陈超(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陈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程秀永(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丁国芳(北京协和医院),封志纯(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付雪梅(深圳市儿童医院),高喜容(湖南省儿童医院),贺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何少茹(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广东省人民医院),何振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脊穆ヒ皆海,孔祥永(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李莉(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李秋平(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李杨方(昆明市儿童医院),李占魁(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林新祝(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林振浪(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剂趵(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玲(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刘翠青(河北省儿童医院),刘兴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卢宪梅(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毛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母得志(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漆洪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石晶(即ù笱Щ西第二医院),史源(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孙建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童笑梅(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王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夏世文(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辛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严超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杨杰(广际「居妆=≡海,杨传忠(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妇幼保健院),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姚建宏(山西省儿童医院),俞惠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岳少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张雪峰(解放军第三二医院),郑军(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周伟(广州市妇女纪医疗中心),周晓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朱建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参考文献:略

文章来源: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7 8 月第20 卷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