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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
发布日期:2018-12-06 浏览次数:3919
 

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服务,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与健康,现就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z、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是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剖宫产率达到40%以上的较高水平,非医学因素的剖宫产手术比例居高不下,少数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要求,择日、择时实施剖宫产手术等行为时有发生。剖宫产手术的过度使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母婴安全、健康和增加生育经济负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减轻群众生育的经济负担。

二、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

(一)完善剖宫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剖宫产手t实施指征(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要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实施科主任负责制。要建立医护人员与孕妇、家属沟通制度。对无医学指征要求实施剖宫产的,应详细告知相关的科学道理,并提供减轻恐惧的心理咨询。要定期组织剖宫产手术讨论,进行内部质量分析与整改,将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纳入医院质管理体系,加强产科质量控制工作。

(二)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各地、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指征》,全面掌握《指征》要求,积极推广无痛/减痛分娩适宜技术。要切实加强对妇产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把自然分娩的适应范围、剖宫产手术的临床手术指征和临床路径、无痛/减痛分娩适宜技术等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妇产科工作人员正常与异常产程观察判断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三)定期报送数据。为了解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情况,从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于每月5日前向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上月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县级经审核无误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级,市级和省直管县汇总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向省级报送(省妇幼保健所联系人孔圣华,邮箱:523510823@qq.com,电话/传真:0551-62842167)。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互联网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自然分娩的益处,营造自然分娩的氛围。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专栏,详细介绍自然分娩、剖宫产的利弊,对孕2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并将其列入孕妇学校、健康知识讲座等的重要内容。要利用产前保健,孕期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分娩观。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实施目标管理。我委将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有关医疗机构降低剖宫产率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应加强对所辖县(区)和所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目标管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和承担的任务(包括承担区域产科疑难和危急重症救治任务的省n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剖宫产率分类目标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医学需要剖宫产手术逐年下降,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省剖宫产率达到合理水平。

(二)发挥政策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控制剖宫产率指标作为对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补助的控制指标之一。全省范围县域内实行即时结报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率超过控制指标,在保证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待遇不变的基础上,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其超过部分的定额补助。各地还要将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控制剖宫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爱婴医院创建、医疗保健机构评先评优等,引导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自觉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

(三)定期督导通报。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审,对于剖宫产率突破相应目标的机构要重点抽查。建立约谈和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对于剖宫产手术软硬件设施不达标、剖宫产率居高不降、经评审剖宫产手术实施不合理的,要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福并予以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对于不遵循手术指征盲目实施剖宫产手术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我委将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年度剖宫产率过高且位居前二位的进行约谈,并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其病历核查剖宫产指征,对于违反本文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全省通报。3年内将实现对所有省管医疗机构剖宫产手术病历抽查评审全覆盖。各地可参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5713

 

附件1

安徽省剖宫产手术h施指征(试行)

1. 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需要胎心监护、B超生物物理评分、脐血流监测等相关辅助检查佐证。

2.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

3. 产道异常:(1)骨盆显著狭窄或畸形;(2)轻度骨盆狭窄试产失败;(3)软产道畸形;(4)软产道手术史: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膈术后、人工阴道成形术后等。(5)外阴疾病:如外阴或阴道发生严重静脉曲张者。

4.瘢痕子宫:2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宫腔;前次剖宫产的手术指征在此次妊娠依然存在;本次妊娠距前次剖宫产间隔时间不足2年;有子宫切口感染愈合欠佳病史;前次剖宫产切口在子宫体部;子宫下段疤痕厚度在2mm以下。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胎盘早剥: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

胎位异常:横位;足先露,估计胎儿体重在3500g以上,完全臀位而有不良分娩史,臀位时胎头过度仰伸;额先露、面先露;高直后位;前不均倾。

巨大儿:估计胎儿体重4000g且合并妊娠期糖尿病者,"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4000g而无糖尿病者,可阴道试产,但需放宽剖宫产指征。

9.双胎或多胎妊娠:第1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手术。

10. 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如合并心、脑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妊娠期急性脂肪肝、血小板减少(血小板≤50×109/L)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1. 生殖道严重a感染性疾病:如严重的淋病、尖锐湿疣等。

12. 妊娠合并肿瘤:如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巨大的子宫颈肌瘤、子宫下段肌瘤等。

13. 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14. 羊水过少:(1)羊水指数≤50mm(最大羊水深度≤20mm),且合并胎盘功能不良、胎儿窘迫,或破膜时羊水少且胎粪严重污染者,估计短时间不能结束分娩的。(2)羊水指数≤20mm

15.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定义为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剖宫产。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附医护人员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i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并提供心理咨询的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