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

Clinical pathway
首页 - 医疗法律 - 规章规范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2-06-09 浏览次数:1633

国卫办医发20228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61日

 医疗纠纷律师医疗事故律师安徽医疗纠纷律师合肥医疗纠纷律师安徽医疗事故律师合肥医疗事故律师医药健康律师安徽医疗律师合肥医疗律师陈俊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