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医疗纠纷网 来源: 现代快报
中华医o会首次对江苏医患争议作出鉴定,推翻了省市两级医鉴单位的结论,直称构成医疗事故,艰难维权七年的患者张家福终于等来了一份对其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书。
专家称张家福的遭遇折射了我国医患争议处理体制中的种种漏洞,
一个更公开、更透明、更权责明确的医患争议处理体制亟待建立
■新闻索引
事发:三次手术“意外”接踵袭来
时光追溯到七年前。
此次术后不久,因食管损失后修补不善,张家福又患上了“食管胸膜瘘”。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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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 “偷”来病历发现手术疑点
从此他一副昂首挺胸模样,而无胃囊填充的下腹则平坦得近乎凹陷。“我现在吃饭就跟吃猫食一样,不能多吃,一顿三五块饼干就饱了。吃饭的时候还不能n水,否则盛不下。少了又饿,一天就要吃四五顿。睡觉更苦,身子左侧睡了,胃就压到左侧的肺,呼吸困难;往右侧睡,肺又压在胃上,反胃也难受;要是平躺着,胃酸又会涌到嘴里来。所以只能斜倚着身子睡觉。”6年来的每个白天黑夜,张家福都这样n过。
第一次手术中的具体情况,张家福在术后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毫不知情。看着身边其他病友下了手术台就能吃饭,而自己却总是不停地打流汁,他很奇怪。
“我问医院到底第一次手术做了些什么,他们不告诉我。后来我就决定偷病历看!”
张家福还记得,那是1998年3月的一个深夜。他与妻子直等到护士睡着了才敢行动。“后半夜没什么事情,护士睡了。我就催我爱人去值班室偷病历,她胆小,不敢,没办法只好我自己下床去找。那情形,真是惊险啊!我几乎就是猫着腰爬过去的。还好,我终于偷到了自己的病历!”
病历拿回来一看,两人更睡不着了。“那字不好认,可我们还是能看出来,肺动脉干血管被划伤了,补血管又把全肺切掉了,切全肺时又割伤了食管,还失了那么多的血。这都是很不应该的,这不是医疗事故吗?我差点在手术台上就没命了啊!可后来我爱人问他们一个医生,竟然说我的食管是发烧给烧坏的!”
起诉:患者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
种种解释无法让张家福信服。至1999年3月,与院方协调无果后,张家福将南京胸科医院告上了法院。
同年
在此期间,张家福的身体情况一直不容乐观,他仍然住在胸科医院中。自偷病历事件后,院方经协商答应暂不收取他的医疗住院费用。至
至
鉴定:中华医学会推翻省市级结论
“总的说来,我还是幸运的,遇上了好人。”张家福说的好人,是指中国卫生法协会理事
南京市医学会于
张家福还是不服。几经周折,他终于将委托书递到了中华医学会。
三级鉴定结论,谁将为法院采用?三级医学会均告诉记者,l最终将由主审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并非鉴定单位的“级别”最高就最具权威性,南京市胸科医院也称,法官也完全有可能不采信中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如此说法,让张家福心悸。但
回顾:制度缺陷下患者的七年抗争
在法院的最终裁定下来之前,张家福还将继续住在南京胸科医院。“我在那里就像过街老鼠一样,医生护士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但我还得坚持住医院。”
张家福与医院间的不愉快时有发生。“
在南京市胸科医院医务处长许林的记忆中,这件事应当如是描述:“因为张家福老穿着那件有损医院形象的马甲到处晃,逢人就讲他的事情。后来保安;与他沟通,希望他在积极配合治疗的同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要闹事,但医院从未要赶他走。”
入院七年来,张家福已经经历了三次大抢救。第一次手术时肺动脉干破裂大出1,最终挽回一命。再是后来脓胸感染,多日高烧不退,昏迷一周,行将不治了,是妻子求来专家会诊,将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此外,还有一次输血反应,全身过敏,“医生说,如果再迟几分钟,血在心脏里冰结起来,我就没命了!”
事实上,张家福也曾有过赴死的念头。“三次手术后那段时间,我身子非常虚,每天要靠拉一根绳子才能坐起来。有一天我想把绳子解下来拴到头顶吊死算了,给我爱人发现拉住了。后来一连半个月,她每晚就守在床边握着我的手睡觉。只要我手一动,她就醒。她整天整天地哭,到后来我也心软了。我就答应她说,你放心好了。从今往后,阎王不找我,我就不找他……”
陪护到2001年,妻子也患了病,几度出血。保守治疗三个月后痊愈了,但再也不能干重活。张家的田地自1998年起至今一直荒着,三级医疗鉴定费用全是他找人借的。最后一次鉴定,是托人贷款一万元才得以赴京做成的。目前为止,张家福已欠了南京市胸科医院一笔“巨债”,胸科医院称,几年来仅院方用在他一人身上的药品费用便达十余万元。事实上七年来院方对他这位病人也颇感无奈:“我们一直在跟他协商,但协商不出一个好结果来。但他的欠款我们一直没找他要,我们也希望能一下子有个好办法把问题给解决了。说实话,他很厉害,我们医生护士都不敢惹他。”许林一提张家福,感慨就多了起来。“不过他真是幸运的,命够大!”
疑问:为何同样手术鉴定结论不同
记者面前的三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对院方诊治概要的介绍并无多大差别,而专家的分析意见却观点各异。
南京市医学会分析意见称:“患者术中发生的食管损伤及术后发生的食管下段瘘属于手术并发症。并发症发生后医方进行了食管支架置放与取出、食管剥脱等积极的治疗,措施得当,但有些措施值得商榷。患者目前的状况是自身病症发展演变的结果,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江苏省医学会的分析意见称:“对该患者的疾病诊断明确,有手术适应症。整个医疗过程符合治疗原则。由于肺部慢性化脓性炎症、严重的胸膜增厚与粘连,使正常的解剖层次不清,导致手术误伤食管;肺切除发生食管损伤是一种少见的并发症,医方在抢救过程中态度积极,措施得当,使病人基本康复。医方对食管损伤的处理缺乏详细记载,对其严重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食管切除的后果。”
而中华医学会分析意见则称:“医方对患者所患疾病采取的右肺中下叶切除术有手术指征,但医方存在以下过失:一是术前对手术难度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对可能出现的意外防范措施不力。二是术中操作情况不慎引起肺动脉干损伤后n置不当,造成右全肺切除。三是术中分离肺粘连过程中损伤食管并非不可避免。四是在胸腔严重污染情况下,行单纯食管修补方法欠妥,造成修补后食管胸膜瘘、脓胸。五是放置食管支架位置不当,食管胸膜瘘的问题未能解决,最终导致食管切除、食管胃颈部吻合术。”“鉴于n者系右肺中下叶支气管扩张感染伴肺不张,病程较长,手术有一定难度,但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违反了胸外科治疗常规,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
“为何同样的操作,一会成了措施得当,一会成了少见的并发症,一会又成了处置不当?如果南京市医学会第一次鉴定就给出了公正的结论,我还用得着费那么多事吗?”张家福对于专家意见的不一致表示不解。
“专家的认识上有差距,这很正常。”南京市医学会医监办主任叶少生对此并不奇怪。“每个专家都有独立的鉴定权利,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一个医疗行为本身争议就大的话,专家意见比例可能是4比3,认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多一票,结论就是构成;如果换一个也认为不构成事故的专家,比例成了3比4,结论就是不构成了。”省医学会工作人员亦认为,鉴定专家站在各自的角度去理解,有不同看法并不奇怪。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也认为,三级鉴定结论不一致,个中并无必然因素。该工作人员同时称,一般来说中华医学会对于选择受理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诉求,也是会再三选择的。虽然相关条例规定,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属疑难病例的可申请由中华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但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条件还有较大的弹性空间。该工作人员认为,张家福的病例能被受理并得出了他所期望的结论,非常难得。
记者就此病例采访南京其他几家医院的相关医生时,一听手术过程,几乎所有医生都觉得很离奇。“肺切除手术居然也能犯出这样的一连串错误来,真是闻所未闻。这么失败的手术,怎么还不构成事故呢?”某三甲医院一主
反思:现有制度无法保障鉴定公正
“给我做手术的医生,就是市医学会专家库的成员。这次是他手上的事给人家鉴定,下次就是别人的事给他鉴定。这样的专家鉴定组,上了现场一个眼神就够了,这能叫第三方吗?其实还是第二方!”张家福对于医学会专家库的独立性提出质疑。
事实上,现行医鉴政策引发的争议一直不少。中国卫生法协会理事胡志强指出,现有相关条例对于鉴定组的专家与医学会逃避责任提供了保护伞。“给出鉴定结论的专家应当是一个自然人,否则无法到庭作证,一旦证实他作出错误结论,也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可现在的方式呢,因为是抽签,你根本不知道是哪些专家做出的结论,而鉴定书上也没有任何人的签字。要求他们作为证人到庭时,鉴定方也总是缺席。在这样的情况下,专家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还有什么来制约嗣侨プ鞒龉正的鉴定呢?”
“遇到要求鉴定方出庭的,我们也很为难。叫谁去?是提出少数意见的,还是占多数意见的专家?这不能暴露,显然都不合适。”南京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叶少生主任也为此困扰。“我们有时想让鉴定组长上去,可鉴定组长的个人意见,有时与鉴定结论也是不一致的,这样让人家怎么对待质问?后来我们就与法院协商怯杉定组长写个材料,给其他鉴定组成员过目,意见一致后盖上医鉴办的章,再送上法庭。”
而江苏省医学会对于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也提出质疑。“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应当像一个人是否犯罪一样,可以一目了然的东西。可现在呢,居然先由专家提出不同意见,然后再集中,这把一个原本要求非常科学严谨的学术问题、责任认定问题,最终变成了民主生活会上的举手表决了。这样一来,医患纠纷的裁定权就集中到几个甚至是一个;家的意见上去了,随意性非常大。这对医患双方都是说不通的东西。所以我们现在也很难,一个鉴定下来,如果是构成,医院会很不高兴,说我们不公;如果鉴定下来是不构成,患者又要来讨说法。这是专家得出的结论,我们怎么跟人解释?这个制度真是需要更加完善。”
而8500元/次的鉴定费用也让中华医学会感到吃紧:“抽专家时一旦抽到两个以上外地专家,飞机来回呼地一圈,钱就不够了,我们经常贴钱!”这样的苦恼,江苏省医学会也遇到过:“抽几个外市专家,来回车费,在南京的食宿费,七七八八花下来,3500块钱一般扛不住。可对于那些由患者掏钱的来说,已经非常吃力了!说起来,这个鉴定可真是劳民伤财不讨好。”
南京市胸科医院对于中华医学会的鉴定有些保留意见:“最终法院怎么判决,我们都会正确对待的。可在南京来讲,我们医院在学术上本来就不算领先,而这件事又发生在1998年,如果拿现在国内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准来要求我们,是不是有些苛刻呢?毕竟医生都是想把人看好的,出这种事情谁愿意?专家在作出鉴定时,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一下医院的实际能力?”
数字:八成基层的鉴定结论被推翻
众说纷纭之际,有一组数字值得关注。一是在2004年,全国市(县)级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结论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占了全国鉴定病例总数的20%左右(南京市医学会提供数据);二是“自
为何在首次鉴定中,认定构成医病事故的比率这么低,而到了中华医学会后被否定1鉴定结论比例又那么高?记者就此询问中华医学会时,未获完整答复。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知,基本上,向中华医学会提出最终鉴定诉求的,多是患者或其家属,由医疗单位申请的他印象中还没有。而一般来说,患者只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不满,所以上诉时,也是1望得到一个“构成医病事故”的结论。以此推理,82%究竟是怎样的结论,也不难想象了。不过三级医学会对于造成这两组数字的原因,仍一致认为是“专家意见不一,正常现象。”而作为历经三级鉴定的张家福,却有不同设想:“1里市里的,跟医院都熟悉,怎么好意思判构成呢?而到了中华医学会,全国各地的专家,相对要接近‘第三方’的身份,自然要更接近我们患者的立场了。”
律师:医患争议:理机制亟待健全
“听到张家福说自己幸运,我就觉得很心酸。”身为代理人的胡志强对张的命运有着不同理解:“如果幸运,他会遭遇这样骇人听闻的手术吗?如果幸运,会把七年时光都交给医院吗?如果幸运,他会历经三级鉴定才得到公正答复吗?跟那些利益受损却无法维权甚至采取极端做法的患者相比,他是幸运多了。但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能在医患双方之间扮演公正公平公开角色的第三方,来制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论医疗单位还是患者,其实都不需要幸运,只需要公平。而要达到公平,我们就要尽快建立合理健全的制度!”
“现在的医疗事故官司,说穿了是医学会判案,对患者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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